《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须知》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添加剂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须知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复合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经检验检疫,并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以及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相关规定可查阅www.51wendang.com。

1.进口食品添加剂的申报:对于食品添加剂进口的申报,要求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运单、装箱单等。禁止从涉及动植物疫病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输入已公布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址:www.51wendang.com,在动植物检验检疫栏目生物安全部分查询)。

特提醒各食品添加剂进口商、代理商、经营单位、报检单位,在报检进口食品添加剂类产品时,应注明食品添加剂名称等基本信息,品名须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列明的规范名称。使用产品俗名、异名、缩写等商品别名表述的,可在规范名称之后,不应以“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食用色素”等分类名称报检。如无法在申报中规范列明食品添加剂名称的,须补充资料将食品添加剂规范名称列出。(可参见附录1)

2.进口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申报:复合食品添加剂应通过申报资料补充将所含食品添加剂成分逐一列出(可参见附录1),各单一品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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