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为确保大成郡项目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大成郡项目内保安、保洁、停车管理、园林绿化、消防、监控、电梯、清掏、公共设备设施维保、售后服务、装修等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监督、管理乙方在大成郡项目内施工现场安全及人员行为的权利。

2.甲方有将违章操作且不服从劝阻继续施工的人员及单位清理出项目的权利。

3.甲方有要求乙方人员办理园区出入证的权利及进出料车的检查、停放管理的权利。

4.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有接受物业全面安全监督管理的义务。

5.乙方在大成郡项目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及附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在大成郡项目内必须全权承担法律责任,其工作内容需有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相符,特殊工种的

操作要有安全资质证明。进入园区必须遵守大成郡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必须持证进入园区。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乙方要建立安全、消防责任制和安全、消防操作规程,做到职责明确。必须设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本

单位施工安全。

3.乙方要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工作,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施工现场必须配灭火器,不得私自改造消防报警

及喷淋位置,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进场前需进行安全教育。

4.乙方要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段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追逐打逗、高声喧哗,不得使用污言秽语或做出其他可能影响到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不得扰民。

5.乙方从事电工、电气焊、易燃易爆、防水、清掏、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按照规定进

行操作。电气焊和动用明火施工时必须到保安部开动火证。

6.乙方施工现场不得堵塞、锁闭、遮挡和圈占安全门及疏散通道。

7.乙方高空作业、暗井、化粪池清掏等作业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将施工安全方案报保安部备案。

8. 乙方在地下室居住时,有义务保持地下室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宿舍内不准使用小太阳、电褥子、热得快、电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等。不得在地下室做饭。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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