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合同)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安保部负责人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1、凡在我公司进行施工的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均
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前需将施工方案、装修施工图纸和装修
电路图抄送甲方,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缴纳装修押金方可开工。
2、 乙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门卫制度,及《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中所禁止的行为。按甲方指定的路线出入,
不得到施工工地以外的办公楼,宿舍楼等地游串。
3、乙方在施工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办理动火证,
并在施工现场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同时由
符合规定的人员操作。
4、乙方需要在施工现场接引电源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物业部门
的同意,保证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超过安全负荷,并符合电
业管理法规,同时由正式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施工用电要配备专用开关箱,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开
关箱电源线采用橡胶电缆,装修过程中用电遵守操作规程,做到
安全用电。
6、乙方不得在装修施工场地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任何电器电热设
施,不使用高瓦数照明灯,严禁使用煤气。 施工需要使用碘钨
灯、电焊机等,须经运营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
7、乙方对进场装修的所有人员做好登记,并将复印件交由甲方备
案;乙方负责做好治安、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和工地管理制度的
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