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中山市完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阳光花园服务中心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小区电动车、自行车由服务中心统一提供停放位置。

二、凡需提供车位的电动车,车主必须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并交纳车位使用费(收

费标准按物价局文件规定),凭缴款单发票办理月卡。

三、自行车进入小区不收费,业主自行做好防盗措施,禁止自行车停放在梯间大

堂口或通道处。否则安管工作人员将给予清理。

四、电动车出入小区,实行发卡、收卡制度,业主凭月卡存车,凭保管卡取车。

五、不准在停车场内洗车和维修电动车,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六、电动车停放后锁好,将电池与车架锁为一体,防止电池被盗。禁止在充电时

乱拉乱接电源。

中山市完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阳光花园服务中心

二00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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