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华科计算机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关于做好2013年计算机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和《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监察小组,检查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三、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1、学术型学位:总分基本要求320分,政治理论50分,英语一50分,数学一8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80分。

2、专业学位:总分基本要求320分,政治50分,英语二50分,数学二8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80分。

3、强军计划:总分基本要求245分,政治40分,英语40分,数学4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分。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

1、我院复试时间是3月14日至18日。

2、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实行差额复试。我院不再以邮寄等其它方式发复试通知单。

3、我院将按照专业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填报志愿(见附件)、并于3月12日前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4、3月14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非应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直接到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南一楼西侧438室)报到。报到时,每位考生需交复试费100元并领取银行记账凭证。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①报到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备查。

2013华科计算机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