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组织理论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研究
基于自组织理论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研究
作者:柳国斌 刘会玲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02期
【摘 要】教师和学生是高校的两大主体,高校学生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法制化管理是必然趋势。文章基于自组织理论的视角,建构对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等大学生自组织的法制化教育与引导策略,充分实现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自组织;法制化
作为高校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大学生自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但其成员利益追求的多元化,给高校学生管理带来诸多新的问题,对作为主导型大学生正式组织的共青团和学生工作部门的影响力提出挑战。加强对学生自组织的合理引导,实现学生自我法制化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自组织理论概述
“自组织”最早出现于物理学中,德国物理学家H.Hake认为,“自组织”能够在没有外部指令的情况下,系统自身按照相互默契的某种规则,各尽其责而又协调地自动地形成有序结构。大学生自组织是指高校学生因共同目的或需求而自发成立的,并能自主发展、自行运行的群体组织。
在高校,大学生自组织有两种,一种是经登记或者备案的正式具有法律地位的组织,拥有组织章程和组织架构,每个成员有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成员资格的取得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如学生会,注册的协会等。一种是非正式组织,由大学生自发组成、结构比较松散、且不具有官方色彩的组织,这类组织自主运作、自我管理,组织活动主要借助网络、飞信、微信等新媒体,在当今大学生的聚集方式中发挥巨大作用。
对大学生自组织的管理,须采用符合自组织理念的引导方式,注重采取疏通与引导,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尊重自组织发展的规律,提高组织内成员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引导大学生自组织朝着健康、有序、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大学生自组织法制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自组织管理行政化。学生自组织的宗旨是代表学生利益,但事实上它在与学生管理部门沟通方面尚不能真正代表学生利益,仅发挥着上传下达的作用,学生自组织更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