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 以及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作为一名郑州保险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该原则在保险案件中的适用是如何体现的?现本人结合案例,从保险利益的概念入手,作以解析,以飨读者:
案例:王某等三十余人在包工头的带领下,在某工地从事建筑劳务,甲公司是该建筑劳务的施工单位,2009年底,甲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包括王某在内的建筑工人投保建筑工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随后,甲公司将其承揽的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而王某等建筑工人继续在乙公司名下从事建筑劳务。在施工过程中,王某发生伤害事件,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对方予以拒绝,声称乙公司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有此发生争议。
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保险利益的特征:
首先、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法定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存在、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结合以上保险利益概念和特征可知,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须是法定的利益。投保人不能将自己的违法行为投保,也不得
你可能喜欢
- 人身保险合同
- 行政主体
- 合同效力
- 工程保险
- 人身保险合同中限定被保险人治疗期限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2页
- 第5章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常用条款29页
- 第三章 人寿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南开大学,李秀芳)64页
- 人身保险合同14页
-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38页
- 人身保险合同63页
- 合同效力补正—工程纠纷律师-北京王文杰律师4页
-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76页
- 电大 考题 无效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有什么区别7页
- 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51页
- 黑白合同法律效力5页
- 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4页
- 工程保险种类8页
- 对建筑工程保险的思考8页
- 第五章 工程保险34页
- 海外工程保险索赔问题及对策3页
- 建筑工程保险市场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6页
- 谈一谈国际工程的保险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