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算流程

四、信用证结算流程

(一)正常情况

图6-1 信用证流程

1. 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2. 进口商向进口地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

3. 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地银行发送MT700格式的信用证; 4. 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交付《信用证通知书》; 5. 进口商向进口地银行提交《进口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如有,在出口商交单之前即可); 6. 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地银行以MT707报文格式发送信用证修改(如有,在出口商交单之前即可);

7. 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交付《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如有,在出口商交单之前即可); 8. 出口商向进口商发货;

9. 出口商缮制全套信用证项下单据和信用证汇票,提交出口地银行审单和寄单;

10. 出口地银行审核出口商的全套单据,认为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缮制《信用证寄单面函》,向进口地银行寄单;

11. 进口地银行收到出口地银行寄来的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并审核以后,缮制《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和《付款或承兑委托书/拒绝说明》,连同单据向进口商提示;

12. 进口商在《付款或承兑委托书/拒绝说明》表示付款并盖章或签字以后,提交进口地银行;或者进口商在《付款或承兑委托书/拒绝说明》表示承兑并盖章或签字后,提交进口地银行;或者进口商在《付款或承兑委托书/拒绝说明》表示不同意付款或承兑(即拒付)并盖章或签字后,提交进口地银行;

13. 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地银行付款(或发送拒付报文);

14. 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付款(款项进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的账户)。

信用证结算流程

信用证结算流程

你可能喜欢

  • 信用证样本中英文对照
  • 信用证流程图
  • 国内信用证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 国际结算概述
  • 信用证案例

信用证结算流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