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1

功能性食品

绪论

一、概念

1.功能性食品:又叫保健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可食性天然产物(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及其功能因子为主要原料,按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要求进行设计,经一系列食品工程技术手段和工艺处理加工而成,既具有一般食品的营养和感官特性,又对人体具有特定生理调节和保健功能的一类食品。

2.第三代功能性食品:是不仅需要经过人体及动物实验证明产品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还需确知具有该项功能因子的结构及其含量,并要求功能因子在食品中应有稳定的形态。

二、简答

1.在日本、欧美国家、国际食品研究所及我国学者对功能性食品分类的态度

答:⑴日本:①自然食品:蜂蜜、薏米。

②治疗食品:钙调整食品

③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

④健美食品:控制体重

⑤纯净食品:无添加剂

⑵德国及欧美国家:①健康食品:Ⅰ健康食品:维持健康

Ⅱ自然食品:不适用添加剂

Ⅲ营养调整:补充营养

②规定食品:疗效 特殊需要

⑶国际食品研究所:①健康食品:Ⅰ健康食品:维持健康

Ⅱ自然食品:不适用添加剂

Ⅲ营养调整食品:补充营养

②规定食品:疗效,特殊需要

⑷中国:①狭义健康食品:以健康人为服用对象,以增进人体健康和各项体能为目的的功能食

品,即所谓的狭义的健康食品。如延缓衰老食品、抗疲劳食品、增智食品等。

②疗效食品:供健康异常人服用,以防治、防病为目的的功能食品,叫疗效食品。如

降血脂食品,降糖食品、减肥食品、增加血色素食品等。

2.我国学者对功能食品概念的理解(即功能食品必须满足的要求)

答:⑴我国学者对功能食品概念的理解:

医学上或营养学上具有特殊要求的特定功能的食品。除了具有一般食品都具备的营养功能和感官功能(色、香、味、形)外,还具有一般食品所没有的或不强调的调节人体生理活动的功能。

⑵满足下列要求

①功能食品必须是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②功能性食品要有功能,即有营养保健功效;强调营养保健功效是界定功能食品的主要要素。 ③功能食品要与药品区分开:功能食品介于普通食品与药品的“中间地带”。

3.功能性食品的发展阶段

答:①第一代功能性食品,包括各类营养强化食品。这类产品仅能根据食品中的各种营养素和其他有限次奥成分的功能来推断该类产品的功能,而没经过科学的验证;

②第二代功能性食品,该类产品必须经过人体及动物实验证明其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开始强调功能性食品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③第三代功能性食品:这类功能性食品不仅需要经过人体及动物试验证明该产品是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还需明确具有该项保健功能的功能因子的化学结构、含量及其作用机理,并且功能因子在功能性食品的生产和储藏过程中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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