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安全协议

学生实训实习安全协议

为了保证学生实训实习的顺利进行,增强我院学生的实训实习安全意识,确保圆满完成实训实习任务,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主体

甲方: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实训实习开始之前对实训实习学生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引导组织学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2.甲方有权取消未接受实训实习安全教育或未签实训实习安全协议学生的实训实习资格。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接受实训实习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各种操作规程、安全条例等。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实训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应严格遵守实训实习纪律和规定。

4.乙方应购买实习期间人身安全保险。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范围

1、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直接导致乙方在实训实习期间的人身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实训实习期间,如果乙方因违反学院的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或因其他方面的学生自身原因而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实训实习期间,因其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乙方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均具法律效力。当乙方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时,本协议立即终止。

第六条: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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