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研制度

幼儿教师制度

教 研 制 度

1. 教研组长按照其岗位职责按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本教研组的教研活动,一般

每周一次。

2. 重点研究课题严格按照四个阶段(调查、实施、检查、总结)和八个步骤

(选择课题、调查情况、分析原因、确认主要因素、制定对策、实施、效果检查、巩固措施、解决遗留问题)进行。

3. 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须按本园年度目标所存在的问题、上级的精神、本班的

特点开展活动,要在初期进行评估工作了解幼儿的实际情况,经园长或保教主任审阅后,方可进行课题研究,以便给以及时的支持和指导。

4. 教研活动务必以解决热点难题或核心问题为目的。

5. 在教研活动中,要积极发言,反馈问题。

6. 教研活动要有客观的书面记录。

7. 对教研的效果检查或成果鉴定,须由教研组成员写出书面报告提交学术委

员会进行验证和评估,并可依据科研奖励条例获得奖励。

8. 岗位人员必须完成职责中规定的科研量,此项为岗位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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