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配电合同

高低压供电设备及配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采购方(甲方):大同晋宁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供货方(乙方): 新乡市泰隆电气有限公司 签

约地点:大同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本合同共分采购部分、安装部分和总协议部分。

采购部分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产品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合同总价

注:以上合同总价是乙方将标的物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到货落地价(如果包含安装

调试费,则应改为:“以上合同金额是乙方将标的物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全部验收的全部价款”)

高低压配电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包装费、进口报关费、运杂费(包括标的物运费、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安装调试费)、配合费、验收、鉴定及其他费用。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需量多退少补,合同总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相应调整。

二、交货时间、方式

合同正式生效后

高低压配电合同

,甲方指定地点,且乙方应在货到前5天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组织接收、验收。在收到乙方到货书面通知之前,甲方因实际情况需要,可对已通知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进行临时调整,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

1、乙方照标的物出厂包装标准包装,防漏、防潮、防震、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标的物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并符合产品在购买、运输、销售、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包装物颁布的包装标准及管制要求。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标的物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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