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
本《规划》范围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9市为主体,辐射环珠三角,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规划期至2020年。
印发《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
(2009-202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
前言
一、珠三角产业发展环境与现状
(一)国际环境
(二)国内环境
(三)产业布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产业发展重点
(一)现代服务业
(二)先进制造业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
(四)优势传统产业
(五)现代农业
四、产业空间布局
(一)总体空间布局
(二)重点产业布局
(三)重大项目和基地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
(二)构建统一开放的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
(三)构建资源共享的科技和智力支撑体系
(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合作平台
(五)加强组织落实
附表一: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的有关定量目标
附表二: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的“530”产业体系
附图一:珠三角产业总体布局图
附图二: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产业定位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