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

本《规划》范围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9市为主体,辐射环珠三角,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规划期至2020年。

印发《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

(2009-202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

前言

一、珠三角产业发展环境与现状

(一)国际环境

(二)国内环境

(三)产业布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产业发展重点

(一)现代服务业

(二)先进制造业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

(四)优势传统产业

(五)现代农业

四、产业空间布局

(一)总体空间布局

(二)重点产业布局

(三)重大项目和基地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

(二)构建统一开放的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

(三)构建资源共享的科技和智力支撑体系

(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合作平台

(五)加强组织落实

附表一: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的有关定量目标

附表二: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的“530”产业体系

附图一:珠三角产业总体布局图

附图二: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产业定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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