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和榜样引领作用,体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包括:

(一)非定向生;

(二)自筹经费生;

(三)享受“双少生”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四)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提供原单位的相关证明)。

第二条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复查合格并取得广西师范大学正式学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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