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珠海保税区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表格号:QF-ADM0016

版本号:A3

文件号:

SQC183 制订:

彭公全 一. 目的:

文件名:机械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 A0 批准:

生效日期:

审核:

1. 建立机械产品外观质量标准,规范各部门的质量检验; 2. 本规范未列举之规格项目,除满足图纸/Spec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如: MIL-G-45204C,Type 3,Grade A; 镀金规范; MIL-C-26074E, 无电解镀镍规范;

MIL-A-8625F-1993, Type Ⅱ,Class 2; 阳极氧化规范; GES133, 光联喷砂规范。

二. 适用范围:

1. 本文适用于光联公司所有机械产品的装配生产及验收;

2. 外购件的验收同样适用本标准。当某外购件不属于光联公司专用型号时,也可按供应商的质量标准对

其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应参照相应的采购协议及质量保证协议等说明。

三. 标准引用顺序

本标准若与其它规范相冲突时,依据顺序如下:

(1)订购单及临时工程变更通知; (2)本公司所提供之制作图纸; (4)本标准。

(5)行业规范/标准。

四. 术语和定义:

4.1 Ⅰ级:适用于质量要求高的表面,为客户正常操作时直接看到的表面。例:产品的外前部,顶部,控

制面板等表面。 4.2 Ⅱ级:适用质量要求良好的表面,为客户正常操作不易看到或客户装机或维修时才看到的表面。例:

产品侧面、后面、底面等。 4.3 Ⅲ级:适用于质量要求一般不作装饰用的表面。例:内部面板、内部夹具、标签遮盖的局部区域、用

于盘盒内的产品等。

4.4 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以及金属加工面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 4.5 金属加工面:金属材料直接加工成型未经电镀、氧化、喷涂等处理的表面

4.6 拉丝面:是一种砂带磨削加工,通过砂带对金属表面进行磨削加工,去除金属表面缺陷,并形成具有

一定粗糙度、纹路均匀的装饰表面。

4.7 基材花斑: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或者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

围材质表面形成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4.8 掉色:当用白色无尘纸蘸酒精擦拭产品表面时,白色无尘纸上残留有氧化层的颜色或其它颜色。 4.9 弧形纹:因机械加工原因或喷砂不均匀而在产品表面留下的圆弧状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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