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分析及立法思考

2011年第17期总第295期前沿

ForwardPositionNo.172011SumNo.295

关于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分析及立法思考

周淑娟

1

祁彬

2

(1.武警呼和浩特指挥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2.武警内蒙古总队鄂尔多斯支队,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00)

[摘要]民间借贷一方面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及金融体制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又

由于缺乏规范引导,而给金融稳定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危险。目前,民间借贷法律依据不足,利率一再飙升,纠纷不断,立法的紧迫性日益增强。建议制定一部专门的有关民间借贷的单行法规,从概念上彻底划清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完善民间借贷监管和监测法律制度,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主要条款应加以规范,对于借贷资金数额较大的,规定担保抵押,建立通畅便捷的救济渠道。[关键词]民间借贷;现状分析;立法思考[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67(2011)17-0125-0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游离于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之外,以惊人的速度

,一方面作为正规日益壮大。它犹如一把“双刃剑”

金融的有益补充,满足了多层次的市场资金需求,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及金融体制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又由于立法、监管等方面的不完善,缺乏制度支撑,而给金融稳定和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因此,尽快通过立法,规范引导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发挥其特有优势,以推动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民间借贷的利率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民间借贷主要是为了解决自然人、企业临时性资金不足,利率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其高低比较随意,视情况而不同,从零利率到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几十倍的都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民间借贷的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3.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借贷的借款金额小,期限短。因为民间借贷的出资人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与金融机构相比,他们的资金积累有限,能够出借的金额相对较少,再加之他们对借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和特点

款人的信任不足,只想收到短期回报,无力承担长

简单地说,所谓民间借贷,就是指企业之间、期放款的风险,另一方面,借款人也因为民间借贷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利息偏高而不愿长期借贷,所以导致民间借贷的借民间借贷具有以下特点:款金额小,期限短。

1.借贷主体多为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4.民间借贷手续简单,借款人能够很快获得资然人等,不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是金。从银行贷款,无论金额大小、期限长短,都要在金融行政监管机关的严格监管之下,依据明确的经过一整套严格繁琐的贷前审核流程,手续复杂,金融法律规定而实施的。而民间借贷是个别企业、关卡多,人力、物力耗费大,无法满足借款人对资个人自主、自发的行为,随意性较大。金的迫切需求。而民间借贷手续简单,一般只要借

[作者简介]周淑娟(1977—),武警呼和浩特指挥学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祁彬(1973—),国防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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