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用合同

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张应全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处乙方为了大桥工程处工作的需要,向甲方租用三菱越野车一辆(云K05716),供乙方在工地上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范围

三菱越野车一辆。

二、租用期限

合同期限为 2009 年 7月 25 日至 2010 年 5 月 25 日止,租赁期预计 10 个月。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续租,则甲乙双方再作协商。

三、租金

1、每月租金为5000元/车(大写:伍仟元人民币)。

2、在车辆租用结束进行结算时,若使用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3、租金中包含车辆的杂油及维修费用,但不包含车辆的燃油费。

四、支付方式

每月底据实计量,并给予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在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

2、乙方所安排的车辆机驾人员必须具备有丰富的操作、驾驶经验,能在复杂的施工工地上安全地驾驶车辆通行。若在使用过程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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