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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