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办法

采购;更换200元以上的零部件,需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更换,更换零部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

保养维修工作完成后,需进行试运转,试机时操作人员应在场,合格后由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三级保养

三级保养的内容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更换零部件,使设备恢复到原来状态。 三级保养必须填写《机械设备保养通知单》(FR—05—09),告知生产人员作好设备保养前的准备并安排好其他工种接口,设备保养修复后,需试运转或磨合,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设备零星维修

当设备在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异常响声或出现故障时,及时停机检查,找出故障原因及时处理,若操作人员处理不了时,及时报告生产部负责人,由当班负责人填写《设备零修申请单》交维修班组织人员现场抢修。

设备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在所修设备显眼处悬挂维修状态标识,并在维修单和设备运行保养记录中填写维修内容和更换配件情况,设备维修好后,由设备使用人签字认可。

5.外协加工维修

本公司无法修复的设备或零部件,可送外协单位加工或修理,送修前须填报《设备外协加工维修单》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

外协加工维修必须严格把握质量验收制度,对设备或零部件加工或修理后,若不符合质量要求者,由设备管理人员向施修单位联系返修或退货。

五、设备报废

公司对不能修复或无再利用价值的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设备/仪器报废清单》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报废处理后,该设备应在设备清单上注销、注明报废日期,同时封存该设备的所有资料,作好报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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