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美两国家校合作机制差异之比较
中美两国家校合作机制差异之比较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08-4-8 10:24:00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论文大全
摘 要:中美两国关于家校合作及家校合作机制差异表现在责任机制、沟通
机制与组织机制三个方面;中美两国,家校合作机制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在法律保障、管理体制保障和资源保障方面存在差异。
一、中美两国家校合作机制之差异
1.责任机制之差异
“合作机制,是指行为主体在合作过程中的内在运行方式,主要包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我国的“家校合作机制”是指家庭与学校在合作过程中的内在运行方式,主要包括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和联系;而美国的“家校合作机制”是指家庭、学校、社区三者在合作过程中的内在运行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学校、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和责任。
(1)我国家校合作的责任机制。我国家校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家长与教师在教育观念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家长与教师之间存在相互推卸教育责任和共育意识不强的现象。从家庭方面来看,部分家长缺乏参与学校教育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参与“家校合作”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孩子上学,有些家长就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学校,从思想上放松了对孩子的教育。持这种思想的家长一般不会热心参与对其子女的教育。相反他们还会把家长参与子女教育看做是学校推卸责任,是学校无能的表现。而有些家长只盼子女成“龙”成“风”,过手关心子女的学习成绩,在学习方面愿意与学校配合,积极督促孩子做功课,而在其他方面却置若罔闻。还有些家长自称文化素质不高或工作忙碌而推脱没有能力或没有时间参与学校教育活动,这更是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
就学校而言,一些校领导和教师认为学校的职责在于教书育人,一旦父母将其子女送入学校,学校就要对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全权负责。学校的此种行为更加促使家长对其责任持漠视态度。而有些教育工作者认为家校在共同促进学生学业进步方面的合作是必需的,但如果家长进入校内干预学校日常运作和决策,他们则倾向于自我保护并产生某种程度的消极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