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规划原理

11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5.7.1 熟悉 熟悉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5.7.2 熟悉 熟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5.7.3 熟悉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熟悉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泛指城市地域之内的地上地下所有的有形遗存和无形文化积累。 含三个层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 —— 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文物特别丰富(文物古迹主要分布在市区或郊区),具有重大历史 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82、1986、1994年三批99座,2001年增补2座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约百座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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