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电机车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 2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 3 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 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 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 4 条 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 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 5 条 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 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 车。 第 6 条 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 7 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

司机室。暂时离 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 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 8 条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 器将车辆稳住。 第 9 条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你可能喜欢

  •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机车操作安全技术规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