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履职量化考核表2

教师履职量化考核表2

教 师 履 职 量 化 考 核 表

项目说明:

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量大的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1.师德

①凡旷课1节,政治、业务学习缺席1次扣3分;②迟到、早退3次计旷课1节;

③病假1天扣0.1分;④事假1天扣1分;⑤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含晚修和班主任工作)不接受扣8分。 (附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2.工作量 (1)工作量

①工作量按年度实际周平均工作量计算;②周工作量标准:中专10节、初中12节、小学14节;

③因客观原因不满工作量的可不扣分;④计算办法:按实际周平均工作量+晚修+教学活动+跨课头课时; ⑤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周按3课时计(课时不满的按满工作量计),担任教研组长每周按1课时计,超课时加分。 (2)学历进修或业务培训,须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3)作业量:

①周课时5节以上的学科,每周布置作业3次以上;②周课时3~4节的学科,每周作业2次以上; ③周课时1~2节的学科,每两周作业至少1次。 (4)按时上交材料:

①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材料合乎要求,包含:考试座位表、试卷、学生成绩、成绩统计(个人、班级、教 研组)、质量分析等(详见“教学材料上交情况登记表”);②教学总结文字在800字以上,文理通顺、要有 数据、内容充实。 3.教学效果 (1)及格率:

①、自出题考试科目及格率低于20%,本项只得20分,不再加分;

②、小学部学科:及格率低于70%,本项只得30分,不再加分;及格率达70%~90%,比上学期及格率或累计两 个学期,每提高1%加1分;及格率达90%以上,加10分,自出题考试科目加3分。

③、初中部学科:及格率低于20%,本项只得30分,不再加分;及格率达20%~60%,比上学期及格率或累计两 个学期,每提高2%加1分;及格率达60%以上,加10分,自出题考试科目加3分。 ④、中专部学科:

I、文化科目(含身体素质科目):及格率低于30%,本项只得30分,不再加分;及格率达30%~70%,比上 学期及格率或累计两个学期,每提高2%加1分;文化科目及格率达70%以上加10分;

II、专项科目:及格率低于70%,本项只得30分,不再加分;及格率达70%~90%,比上学期及格率或累计两

个学期,每提高1%加1分;及格率达90%以上加10分;

(2)业务部门评课:根据听课、评课记录。 (3)同行评课:根据听课、评课记录。

(4)学生评课:学生评教满意为100%~80%加5分,79%~75%加4分,74%~70%加3分,69%~65%加2分,64%~60%加1

分,60%以下的不加分。 4、其他

(1)获奖论文(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课题立项):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6分,市级加4分,学校(城区)级

加2分(只能加最高分一项)。

(2)评先评优: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系统)级加7分,学校(城区)级加6分(只能加最高分一项)。 (3)承担公开课加2分。 (4)教育教学成果:

①直接指导学生或自己参加校内外教育教学竞赛活动获奖的:国家级加15分、省部级加10分、市级加5 分、学校(城区)级加3分;②中考、期考及格率、平均分达到南宁市全市平均水平的加15分;中考单 科达到A等以上的,每个学生加3分,B等以上的,每个学生加2分(上不封顶);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 取分数线的,每考上一个学生加3分,达到高专录取分数线的每个学生加2分(上不封顶)。 附:“桂体校[2011]67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项目

(1)年内凡无故旷工2天以上,或迟到、早退6次、或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60天以上、或病事假累计60天以上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2)有一下情形之一者,其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①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②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卡、拿、要,造成严重影响的。③职业道德差、服务态度恶劣,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④危害社会综合管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⑤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禁止性规定的。⑥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⑦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教 务 科 2 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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