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学区第三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兴安学区第三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根据《藁城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兴安学区第三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兴安学区第三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2011年2月20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兴安学区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