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12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

[2012] 6号)规定,现将2012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1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的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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