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布置
一、采掘布署
1、.煤矿只在一个水平生产。上、下组煤配采、多水平开拓上、下水平交替期间及薄煤层开采,两个水平同时生产。
2、 高2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瓦斯涌出异常区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1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矿井生产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接续正常,开采顺序合理。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瓦斯涌出异常区的回采工作面不得采用对拉方式生产。
5、 采煤工作面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6、采煤工作面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工作面进度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二、通风系统
1、 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实现生产水平和采区分区通风;无扩散通风、老塘通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及角联通风;无微风、无风作业现象。
2、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查,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批准。巷道贯通及瓦斯排放,有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
3、 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4、 矿井对井下各采掘地点编制通风设计,每月制定各用风地点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规定要求。
5、 矿井有降尘措施,并列入生产计划或安全费用中。
6、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7、 采煤工作面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未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