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仓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实施细则

便仓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使全校教职员工立足岗位,切实履行“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学校的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亭湖区教育局、人事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考评方案

(一)基本绩效类(70%):

1、出勤:(占30%)

(1)迟到、早退:20分钟之内扣1分,超过20分钟扣2分,40分钟之内请假扣1分,迟到超过100分钟请假的记事假半天,未请假的记旷课半天。

参加集体活动(如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迟到10分钟扣1分,请事假缺席的扣2分,未请假的按旷职处理一次扣8分。

(2)旷职、旷课。旷课1节扣10分,旷职、旷课半天扣20分,旷职、旷课一天扣50分。

(3)事假。履行请假手续(写好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填好调课单报教导处),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超过部分半天扣5分,一天扣10分。(连续请假的每周按5天计算。)

(4)病假。一学期累计病假(提供医院证明)5天以上,超过的天数每天扣20元。(男55岁、女50岁以上教师病假天数扣除8天后计算。);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的领取50%绩效工资;特病、重病、住院治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出勤分减分不封顶,直至把全学期、全年的分值扣完为止。考勤积分由校长室每周统计公示。)

2、师德表现:(占20%)

(1)在班期间,不得做与教育教学不相关的事,如有违背,发现一次扣2分。

(2)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被发现或举报并查实者,视情节轻重扣20—50分。

(3)利用职务之便或以教师的身份在校园内向学生推销或出售物品,未经批准乱收费或指定学生购买有关资料(经查实),每次扣10分。

(4)不配合学校突击性的重大中心工作,拒不服从学校分工和

你可能喜欢

  •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 绩效工资考核量化表
  • 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便仓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实施细则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