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制度
神湖四季生态园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公务车辆的管理,本着安全、节约、高效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合理调配使用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车辆的统一管理。
2、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公务车辆的安排调配、保养维护。
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加强行车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人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降低汽车油耗,减少车辆费用开支,做好车辆的正常维护及保养。使用人员如发现的外观及内部有损坏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汇报。
5、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需要用车时填写《神湖四季生态园出车单》,综合办公室了解实情后并又主任批准同意后,在综合办领车钥匙,公事办消及时返回,第一时间交回车钥匙。
6、公务车辆在公用期间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严禁公车私用及将公车开回家,违反该条者除承担公车公用期间的一切费用外还将加以相应处罚。
7、驾驶人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制定停车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交由他人驾驶,如果未经同意擅自借给他人驾驶,途径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借出者和使用者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由于驾驶人员使用不当或车辆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由驾驶人员承担。
9、车辆需要维修及保养时,由驾驶人员向综合办做出申请,后到制定部门进行维修和保养。
10、任何情况下的车辆违章,产生的违章费用由个人承担。
11、驾驶人员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产生的费用除向保险公司申报赔偿外,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12、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诠释和完善,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