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职工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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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职工奖惩条例

公司以此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公司各部门工作效率及提供优良环境,提高员工的自我约束力,公司特制定职工奖惩条例,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从履行。

本制度适用全体员工。

二、奖励分类

1、表扬,同时一次性奖励300元

1)在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议改进,经采纳有效的;

2)节约物料或降低生产成本的,卓有成效的;

3)不顾危难,冒险执行任务的;保护公司财产,避免损失的。

4)有举报行为,减少公司损失的;

5)协调或促进内部团结,团队建设表现特佳者:

6)有其它功绩应当表扬奖励者.

2、嘉奖,同时一次性奖励600元

1)积极协调并支持其它部门工作,使其它部门获得良好成绩者;

2)对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举报后减少重大损失的;

3)对异常、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迅速做出反应并及时处理,维护工厂安全和重大利益者;

4)于生产过程中,制止其它员工违规操作,野蛮作业,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5)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6)曾获表扬两次以上的。

3、记功,同时一次性奖励1000元

1)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2)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3)工作中勇于创新,对公司生产工艺、流程改革及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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