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基线
领海基线、领海线、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示意图、
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三个部分。
领陆是国家疆域以内的全部陆地及其底土,包括所属岛屿。领水指位于陆地疆界以内(内水)或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领海)。领空指一个国家的陆地、内水、群岛水域和领海上的空气空间(领空的高度迄今为止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国际上所普遍接受是国家领空只限于空气空间而不能扩展到外层空间的这一原则)。
国家管辖海域包括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主张的管辖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公里。毗连区指连接领海之外具有一定宽度的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从量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算起,不超过24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范围是从领海基线量起向海200海里的海域,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可享有200海里的大陆架,最大可以有条件申请延伸至领海基线起350海里。
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
领海基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
领海线:领海基线向海一侧延伸12海里的线。
毗连区:领海线向海一侧延伸12海里的线。
专属经济区:范围是从领海基线量起向海一侧延伸200海里的海域。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可享有200海里的大陆架,最大可以有条件申请延伸至领海基线起350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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