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操作指南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操作指南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从2003年起,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以作为衡量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137号)文件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从选题、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各个环节上制订出明确的规范和标准” 。结合我院近几年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经验及相关资料,特编制机电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操作指南,以供参考。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1.确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答辩委员会);

2.制订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进程计划;

3.公布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选题一览表;

4.确定每位学生的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5.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6.教师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审题报告;

7.上交审题报告,教研室对审题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8.学院按专业分类向教务处上报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实施表;

9.学院对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10.学生撰写设计说明书(论文),指导教师进行具体指导;

11.上交设计说明书(论文)初稿,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

12.设计说明书(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填写评语;

1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填写评定意见、成绩评定;

14.学院按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装订、存档,接受省教育厅抽查。

二、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要求

(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答辩委员会)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负责本学院所有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各专业根据学生人数可设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小组人数以3-5人为宜。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人数为5-7人左右。其中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副主任1-2名,一般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或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4-5名,一般由教研室主任、学科骨干教师或外聘专家组成;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职称要求在副高以上。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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