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促销方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
各种促销方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
各种促销方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
时间:2014/9/24 字号:
J公司为服装公司,在2014年5月店庆时进行了一次促销活动:
购买服装满399元,赠送精美笔记本一本,该笔记本的外购价格为35元/本;
购买服装满899元,赠送J公司生产的单肩包一只,该单肩包生产成本为70元,销售价格为399元;
购买服装满1599元,可以立减399元,并获得会员卡,20元积分1分,10分可在下次消费时抵扣现金1元;
所有购买J公司服装的消费者都可以获得一张折扣券,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再次购买可以凭券享有七折;
所有会员都会获得J公司的100元抵用券,并将抽取2名会员赠送四天三夜韩国行。 请问:J公司的各种促销中,在企业所得税、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分别会产生哪些税?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什么风险?是否有可以筹划的方法?
案例分析:
1. 满就送外购产品(满399就送外购笔记本)
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这就意味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生有偿捐赠的商品不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发生无偿赠送货物或商品的行为,则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