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避难硐室

②固定式避难硐室

本矿井井田面积较大,井下巷道较多,井下井筒及5-2煤层煤门长度约1500m,西翼大巷长度约900m。根据《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暂行规定》,设计在西翼大巷靠近5-2煤层煤门一侧设置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为矿井初、后期大巷工作及其他零散人员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

本矿井下最大班下井人数为63人,除综采、综掘、炮掘工作面最大班工作人员外,其余工作地点最大班人员总数为18人,固定式避难硐室容纳人数按其余工作地点最大班人数的1.3倍考虑,设计固定式避难硐室人数确定为25人。

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两道门之间为过渡室,密闭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

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过渡室内应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m2,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0m,长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生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2.0m,每人应有不低于1.0m2的有效使用面积。

避难硐室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MPa,应有足够的气密性,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m,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该固定避难硐室内部分为缓冲区、避难区、救护区和卫生区四个区域,缓冲区用以去除人员进入避难区带入的有毒有害气体;避难区是逃生人员的主要活动空间;救护区备有常用的救护器材和药品,可以进行急救;卫生区用以满足处理逃生人员生活垃圾的需求。配备有空气循环系统、空气幕系统、通讯系统、电力系统、监控系统、医疗系统等。固定避难硐室还配备了氧气瓶,该设备在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的灾害环境下可以维持使用96个小时,另外,避难硐室中还应按额定避险人数配备有ZY45型自救器,在外部环境稳定时避难人员可佩带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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