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外胎入库作业管理办法1

外胎成品入库作业管理办法

目的:为使外胎成品入库作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范围:具有合格品标识且包装符合要求,并具备追溯性标识的外胎成品。

权责:外胎包装车间负责协调入库前产品信息在K3系统中体现,实物及单据符

合入库要求;叉车工负责搬运总件数和单据上总件数一致;成品运输及入

相应仓位的外胎安全;仓管员负责入库的实物和单据一致,指示产品放置

仓位。

1 成品入库前作业

1-1成品实物入库前要求:

1-1-1 所有成品的基础信息入库前应已体现在K3系统中,基础信息由车间

和财务联络在K3系统中建立,该基础信息应准确体现该产品的描述。

入库的新产品(和以往入库的产品有差异)在入库前必须建立对应产

品基础信息后方可入库。

1-1-2 成品实物必须和对应的“成品入库单”同步流转(每次入库产品具有

对应的入库单)。入不同库房的成品严禁填写在同一份单据上,不同

库房的成品应分别开具对应库房的“成品入库单”(成品放置库房明

细由仓储部提供,随时调整并发布:附件1)。

1-1-3 所有入库的成品包装数量,必须和在库的同种产品包装数量一致(客

户要求等除外)。

1-1-4 同种产品每个托盘上摆放件数一致,每层件数一致,每件数量一致;

托盘上码放的外胎没有瘫塌、倾斜等影响运输安全的不稳定状态。

1-1-5 每件成品包装上具备可追溯的产品标识,标识向外。 标识内容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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