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医疗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乐东县卫生局、乐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制定2011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以院长、防疫、妇幼、儿保、临床医生等牵头,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提供支持。卫生院设立佛罗镇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牵头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各项目负责人。

(一)、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主 任:朱乐洪(院长)

成 员:孙诒创(防保副组长) 陈光义(防保组长)

邢福春(妇产科主任) 郭金平(妇产科医师)

陈川平(业务副院长) 周建旋(儿保组长)

谢光燕(内科医师) 吴红意(儿科医师)

公共卫生办公室下设各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小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

(注:各项目小组成员均包括各村乡村卫生员)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工作小组 、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小组

责任人:孙诒创

2、预防接种项目工作小组

责任人:陈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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