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幼儿师范教育专业《音乐》学科能力测试标准(试行)

幼儿师范教育专业《音乐》学科能力测试标准

重庆市幼儿师范教育专业《音乐》学科能力测试标准(试行)

一、测试内容

1、儿歌弹唱

曲目

《粉刷匠》 1=D

《看星》 1=C

《学做解放军》 1=D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1=D

《坐上我的小飞船》 1=F

2、加试内容

声乐作品自选

钢琴作品自选

二、评分标准测试

1、儿歌弹唱评分标准

及格:弹奏手型较规范,具有一定的钢琴弹奏基础,能正确、较完整地完成全曲,

弹唱基本流畅,音高、节奏准确

良好:弹奏手型良好,具有扎实的钢琴弹奏基础,能完整地完成全曲,弹唱音高、

节奏准确,符合儿歌的情绪、风格并熟练流畅。自弹自唱配合较好。 优秀:弹奏手型好,声音自然,音高、节奏准确,自弹自唱熟练流畅,完整性好,

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2、加试内容评分标准

1)声乐

(1)考试形式及内容

加试者自选民族或美声歌曲一首独立进行演唱

(2)评分细则

1.气息控制能力强,腔体通畅,吐字清楚,声音纯美,位置高,富有表现感染力。优秀(80-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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