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附件2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一、20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1.场地及器材:400米田径场,电动计时仪、发令枪、发令旗(红色)、秒表若干块(一道三表)。

2.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钉鞋、胶鞋或赤脚跑步。电动计时,监考员发出“各就位——预备”的口令后,打响发令枪;手工计时,发令采用旗示与哨声相结合,“各就位”:发令旗在身体右侧斜下放,“预备”:发令旗在身体右侧平举,“跑”:同时鸣哨及发令旗快速向下挥动。其他按田径规则执行。

二、投掷实心球

1.场地及器材:20米长、5米宽的平地一块,同一牌子的实心球若干个,球体周长:42厘米,直径:13.36厘米(±1厘米),重量:男、女生均为2公斤(±30克),球体为生胶铸造,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电子测距仪。

2.动作规格:投掷前,原地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双肩与投掷线平行,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或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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