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BB禽类屠宰操作规范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BB禽类屠宰操作规范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BB禽类屠宰操作规范

通过该规范的推行,来规范浙江省禽类屠宰市场的操作,指导家禽屠宰正确操作,配置污水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将禽类检疫监控手段贯穿禽类屠宰加工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以切实改善农贸市场的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禽肉类消费的安全本标准规定了禽类屠宰加工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条件、工序操作规程、食品卫生、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加进鸭业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国喜、陈其松、郑海燕、王敏

引言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浙江省家禽屠宰检疫规范》、GB 1269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9442《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确保城乡市民食用禽肉安全,全面提升家禽屠宰行业机械化、自动化、现代化水平,遵循生态环保、适度规模、便于管理的原则,政府在强化屠宰检疫和市场准入管理的同时,预推行家禽屠宰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禽类屠宰加工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条件、工序操作规程、食品卫生、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实施禽类屠宰机械化加工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89食品用石蜡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2694肉类加工工厂卫生规范

GB 16548畜禽病害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T 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 16869鲜、冻禽产品

NY 5028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加工用水

《浙江省家禽产地检疫规范》(浙农专发〔2004〕69号)

《浙江省家禽屠宰检疫规范》(浙农专发〔2004〕69号)

3术语和定义

3.1

活禽

指人工饲养的鸡、鸭、鹅、鹌鹑、鸽子等活体

3.2

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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