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初级职称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整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1、劳动合同的特征:① 主体具有特定性 ② 内容具有法定性 ③ 地位在发生变化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

境内的企业、个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外国境内企业不适用. 2) 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订立原则:①合法 ②公平 ③平等自愿(订立劳动合同时)④协商一致 ⑤诚实信用 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a) b)

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文体特种工艺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4、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书面形式及要求 ①

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12 初级职称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整理

5、劳动合同的类型

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可能喜欢

  • 2010初级会计职称真题
  • 2012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真题
  • 201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
  • 201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
  • 2012年初级职称真题

2012 初级职称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整理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