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小学学校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管理
来宾小学学校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全校教职员工要同心同德,齐抓共管,决不能掉以轻心,要警钟常鸣,要常抓落实,要常察细看,要消除隐患。为有效保障校园安全,分工合作,争创平安校园,特定以下措施,便于工作相互监督落实,承担安全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健全组织,落实职责。
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及村小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保护的领导工作,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和保护等工作,在重视健全组织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制度的落实。要求各分管人员及班主任、科任教师能各司其职,管好自己的面,管好自己的线,管好自己的点。学校安全由校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具体执行人是直接责任者,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和错误责任的大小,承担过错责任。
二、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工作。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全责,在安全小组的领导下,各有关人员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2、值周老师及班主任要早上班迟下班,经常在课间巡视各班情况,及时阻止学生可能发生的吵架现象,及时解决学生间的争端,要经常留意公共场所,密切关注校外人员进入及其动向,消除不安全因素。
3、班主任、科任要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强调九个“不准”:不准带刀具等来校,不准课间剧烈活动,不准吵架,不准擅自游泳,不准与校外闲散人员勾结欺侮本校同学,不准毁损公物,不准敲诈同学,不准爬围墙、校门,不准攀高显能。加强警校挂钩,坚决打击侵犯人身安全和损坏财产的违法现象。
4、班主任、科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动态,严格做好学生的出勤记录,发现学生缺勤、缺课、迟到早退等意外情况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向学校上报。
5、总务处及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校舍安全、电器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使用和保养同步进行,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牢靠。
6、偶发事件首见责任制。学校内发生的偶发事件或者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每个教师都有责任承担起阻止、汇报、救护的责任。不论何班学生、有否任课、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