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 物业管理规定

“XX”小区 物业管理规定

一、房屋装修管理

为加强小区房屋管理,保证房屋的正常装修,维护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由于业主违反规定的行为引起的后果和经济纠纷,由业主承担。

1、凡需进行室内装修的业主,在动工前必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缴纳装修押金后,方可领取《装修许可证》,业主凭《装修许可证》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时应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第110号)相关规定。

2、装修押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装修完毕后业主通知物业公司管理处共同检查达标后,凭收据退还押金。如果经检查有下列情况发生的,首先从押金中扣款,押金数额不足以扣款时,业主另行交款:

(1) 破坏了房屋受力结构,造成了安全隐患的;

(2)改动和损坏了公用供水、供电、供暖管线,可能影响其他业主的;

(3)产生超标噪音引起周边业主投诉的;

(4)占用公用空间堆积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的。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共用设施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化粪池、垃圾箱、消防、避雷系统和屋顶防水系统等,与全体业主利益和公共卫生、安全密切相关,严禁任何业主未办理手续私自对其进行拆、改、增、迁或损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由物业公司管理处提出限期恢复,另外还要按实际损坏程度赔偿损失。如确需改、拆、增、迁共用设施,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和说明,经批准后由物业公司指定专业人员按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

为保护屋顶防水层,严禁业主私自攀爬楼顶,如因此造成屋顶防水层渗漏,责任人必须承担防水层修复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单位或其他业主的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太阳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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