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创先争优考核办法

哈密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广泛、深入、有效开展,根据《哈密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哈市工商党 2010 19号),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哈密市工商局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通过自我考评、基层党组织考评、哈密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既注重综合考核,又加强平时考核。

第四条 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第五条 考核评价办法,先进基层党组织实行三级考核,优秀共产党员实行四级考核。

第六条 先进基层党组的考核,实行基层党组织自主考评打分、哈密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考评打分、创先争优活动督导小组评分相结合。

第七条 优秀共产党员考核,实行个人自主打分、各基层党组织考评打分、哈密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考评打分、创先争优活动督导小组评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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