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动物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动物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06年9月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结合浙江大学教学改革、学生管理体制变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动物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便操作。 一、

综合素质评价机构

1、 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院分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学生辅导员、学院教学科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评价工作。 组长:潘炳龙 副组长:鲁兴萌

成员:潘炳龙、鲁兴萌、傅慧俊、王昭荣、各班班主任、分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紫金港分团委正副书记、紫金港学生会分会主席团、学院素质拓展与综合评价中心主任、学院紫金港素质拓展与综合评价中心主任 2、 综合评价办公室

负责综合评价日常事务管理,指导做好日常记实、输机登录、结果公布等工作。 主任:傅慧俊 副主任:张璐

(1)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执行主任:徐莉婷、王澄均 成员:学生会主席团、各专业班班长

具体负责整个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协调。 (2)紫金港综合素质评价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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