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发展现状及策略
中国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发展现状及策略 杨永莲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海航这一中国传统运输方式,也随之得到了新的发展机会。海洋运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而海上运输货物保 险则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但由于中国保险业起步晚,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影响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的发展。本文通过研究相关资料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希望对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海洋运输;保险;策略 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发展现状目前全世界海上保险市场规模约为 2 5 0亿美元,其中近 6 0%的市场份额由英、日、德、美国这四大海上保险国所占据。 然而我国航运保 5立市场规模较小,拥有的整个市场份额相对就少了。2 0 0 6年,我国航运保险市场总体规模仅为全世界份额的 1%,近年来虽然有所发展,但仍不足 3%。正如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曾在 2 0 1 0年度陆家嘴论坛所表明的那样,我国航运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参与我国航运保险竞争的仍主要是太保、平安和人保这三大保险巨头。中国航运保险业务依然集中在广州、上海、青岛、大连和天津这 5个城市, 国内大量的中小财产保险公司还没有参加到这个市场的竞争中。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存在的问题 1、保险条款存在差异,国际化程度不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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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发展较慢,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也不够完善。相对于英国《 1 9 0 6年航运保险法》,我国目 前缺乏一部专用于指导海运保险的法律。来自公认的国际航运中心保险市场的经验表明,5 0%以上的保险业务来自保险中介。 然而我国海运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尚处于初始阶段,当前国内相关法律对保险中介的地位以及权利义务的界定也不够明确,处在保险市场的边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内外进出口企业对本 土保险公司的信心。 三、解决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问题的措施 1、加强国际间及国内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交流
由于与其他国家沟通不畅,导致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存在着保险条款差异现象,在出现问题时,各高院解释又不一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比较常用的有两种条款,即 I C C 致,加大了各方的分歧。此外,由于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业条款和 C I C条款,而这两种条款中则存在明显的差异。其差异缺乏有组织、有规模的交流活动,也导致各保险公司之间、保 表现之一为:在协会条款 I C E( A )中除列明除外责任外,承担切风险;但是相对应的国内 C I C一切险条款中除列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对“外来原因”并没有定义。由于 C I C一切险条款自身规定得不够明晰,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因此“外来原因”的判断解释对 P I C C“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变得尤为重要。目前,在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进出口货运条款常常不能够被国内外被保险人所理解所认可,最终导致很多客户流失。 一
险公司和相关行业之间没有办法分享保险、航运、贸易和海事海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不能形成良好的互通有无的良性循环
的效果。因此,加强国家之间及国内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培养和引进优秀的专业海运保险人才 国际航运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由于我过海运保险业的发展起步晚,所以在专业人才方面的缺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引进来弥补先天的不足, 用全球视野引进和培养海运保险专业人才。在引进专业人才方面,应该从英国伦敦保险市场那样高起点的地方大力引进经营理念先进、管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同时争取在国内为那些专业人才的引进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培养人才方面,从体制、文化、培训等多角度人手,加强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形成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航运保险专 业团队。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海运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风险集中度高,投保成本也较高,因此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就更高。但是从近几年的趋势看来,我国目前一线专业人员中能从事该项业务的人员严重缺乏。作为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从业人员,不仅要懂保险,还要了 解外语、贸易、海运以及国际法律法规和惯例等,可见从事这职业的人最起码要是一个复合型人才,但是从目前从事该领域的各保险公司来看,在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管理人员中这类复合型人才少之甚少。 一
3、海运货物保险市场竞争激烈
方面,由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弱势地位,交易价格常常受到外贸企业的制约。往往进口时以 C I F成交,出口 时则以 F O B成交,导致大量境外投保现象的产生,从而加剧了 一
“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完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成为保证其良好发展的基础与保障。针对我国部分保险条款与国际惯例不一致的问题,我们要借鉴全球最新的航运保险理论研究成果和最专业的航运保险法,进一步完善现有的
国内海运保险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由于国内海运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创新性不足,导致保险产品同质化。然而外资海运公司由于具有资本、技术以及高超的营销技巧等优势,在海运险上略胜一筹,进一步使得我国大量海运保险业务向外转移, 也就越发加剧国内海运保险市场的竞争。费率作为我国航运保险的竞争中心点,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渐下降,而且远低于国际市场的费率水平。保险费率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服务产品的创新和产品品质的提高,往往会给再保险带来诸多困难,使市场陷入恶性了循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运保险业务的发展。
《保险法》和《海商法》,优化国内法律环境,逐步与国际接轨,增强国内外进出口企业对本土保险公司的信心。 (作者单 位:重庆三峡学院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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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李薇.航运保险,是到嘴肥肉还是烫手山芋?[ N] .中 国水运报,2 0 0 9—0 6一O 8 .
『 3] 周延礼 .积极发展航运保险促进上海金融航运中心建设 『 N I .中国保险报,2 0 1 0一 O 6— 2 8 .
作者简介:杨永莲 ( 1 9 8 9 .一),女,重庆三峡学院经管系2 0 0 9级本科生,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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