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通过对电工岗位操作程序的控制,以防止发生意外的伤亡和死亡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电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操作规程

3.1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对自己工作范围的全部电器设备,要按规定要求认真进行巡视检查,并重点检查。

3.1.1.1所有机床设备和手提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不得有松脱,断线,接触不良等现象。

3.1.1.2室内离地2.5米和室外离地3.5米以下敷设的电器线路和电器装置,不得有破皮,断线导电部分裸露漏电等现象。

3.1.1.3所有设备的保护装置(热续电器,限位开关,熔断器等),必须完整安全可靠,发现问题有权令其暂停使用,并迅速处理。

3.1.1.4所有设备及电器装置对地绝缘不得低于0.5兆欧。

3.1.1.5所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特殊情况应报知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3.1.1.6电机温度不得超过铭牌规定,无铭牌可按允许温升60°使用。

3.1.1.7发现设备及电动机有异常声响时,应及时进行检修。

3.1.1.8滑环式电动机、交直流电机应注意检查整流滑环表面不得有严重受损,刷握,刷架不得松动,电刷不得过长过短,电刷火花不得过大。

3.1.1.9有破损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要及时检修更换。

3.1.2安装电器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不得随意敷设临时线路。

3.1.3安装临时线路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注意:

3.1.3.1使用绝缘良好的防水多股线。

3.1.3.2安装高度室内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得低于3.5米。

3.1.3.3需独立装设开关、保险。

3.1.3.4严格管理,定期拆除。

3.1.4对所使用的电工表要定期检查。

3.1.5检修电器装置避免带电作业,工作时先断开电源,经验确实无电后,立即挂接接地线,并在刀闸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挂接接地线应先接好接地端,再接导电端。

3.1.6对于停电后无法采用接地保护时,为防止误送电,应取下保险丝,用绝缘板隔离开关触头部分,并将刀闸手柄加锁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必要时须派人看守。

3.1.7对工作场地可能偶然触及的带电设备及机械传动部分,必须采取停电或装设遮栏等防护措施。

3.1.8在停电部分工作结束后,必须顺序拆除接地线,先拆联接导电端,后拆接地端,取下警示牌,拆除遮拦等防护装置,检查确实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送电。

3.1.9确需带电工作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采取以下安全防患措施。

3.1.9.1由两人以上进行,有专人负责监护,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用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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