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4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

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临床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针

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三、医院应把合理用药作为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

内容。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内设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由药剂、医务、院感、护理、检验、临床人员组成,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要按照临床诊疗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本规定的要求,定期开展门诊和住院病人合理用药的评价工作,切实推进本院临床合理用药。

四、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和合理用药监督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是:结合

本院实际制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细则,根据本单位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各科室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努力提高本院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五、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六、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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