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保管员必须熟知物品的规格、性能和保管要求,分类合理,
存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2、化学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管理办法执
行,禁止与其它物品混装混放;
3、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线路必须固定安装,禁止使用临时
灯,如需使用移动照明,必须用36V以下的手提安全行灯;
4、登高到货架上搬放货物或工具,必须使用马凳、梯子,梯
子不能过陡,要有人扶梯;
5、搬运较重物品或工具,应有两人以上协作,禁止强行搬动,
以防扭伤、砸伤;
6、保管员会使用消防灭火器,并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7、保管员必须做好库房的内的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应随
时注意库房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8、非库区内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下班时检查一
遍库房,开关锁好门窗;
9、库房内严禁吸烟、动火及进行与仓库物品保管、入库、出
库无关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