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物业费通知

关于收缴物业费通知

各们阳光城的业主:

阳光城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缴工作已经进行很长时间了,但目前部分阳光城小区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现在物业管理处已经很难正常运作,对下个月的公用水电费及员工工资都已经难以开支,为了能维持管理处工作的正常运行,请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对于逾期没有缴纳的管理处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并按照相关渠道进行催缴,希望广大业主能积极配合,维持管理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感谢业主对物业管理处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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