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监理部迎检工作程序的通知

关于规范监理部迎检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2014年以来,主管部门的检查日益频繁,要求也将越发严格。为更好的适应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我公司的监理行为,各监理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监理部一定要规范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监理措施,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下发监理通知、停工、扣分或举报等措施加以制止。

2、着力做好主管部门各类检查的迎检工作。各监理部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应立即部署安排。首先明确监理部内部的分工及目标要求,其次要求各总、分包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做好现场和资料方面的准备,并征得建设单位的帮助与支持。同时监理部还要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做到有的放矢。有问题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反馈。

3、认真对待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主管部门(质监站、安监站、质安处、执法处、队伍管理处、工程处及各区市建管局等)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并作为日后的关注重点,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主管部门检查结束后,监理部应会同参建方回复整改情况,主管部门要求书面回复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有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注明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未要求书面回复

关于规范监理部迎检工作程序的通知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