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权限和管理程序的规定

关于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权限和管理程序的规定

公司所属各矿井、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瓦斯防治方面的管理权限、管理程序和工作职责作出如下规定:

一、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建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主的瓦斯防治管理体系,公司设立通风安全部,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对所属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公司其它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公司所属各矿在矿长的领导下,建立以矿总工程师为主的瓦斯防治管理体系,各矿设立相应的通风科(通防科),在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煤矿其它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管理权限和职责

1、公司通风安全部:

负责公司“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瓦斯防治计划,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指导矿井抓好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防尘防灭火系统和防突方面的建设与管理。督促矿井推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杜绝“一通三防”安全事故。经常深入现场,敦促矿井抓好 “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及时解决通风瓦斯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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